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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编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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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0 15:37:41  新闻来源: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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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懒政怠政

 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编办、市直各部门:

  现将《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6日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懒政怠政

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6〕29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部分工作人员“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促进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监督对象和问责范围

  全市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中,“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问责的重点问题

  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对落实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方便基层群众干事创业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明放暗不放、放虚不放实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滥用权力等行为,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顽疾。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不敢为”问题。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改革举措出虚招、争彩头;存在明放暗不放、放虚不放实现象;责任主体不明确,不敢担当,责任追究不严格,发生越位、缺位、错位;借口权力下放不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存在畏难情绪,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会批不会管,甚至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不会为”问题。法规政策学习不全面,本职业务不熟悉,不能有效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坚持不到位,不按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滥用权力;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不及时;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证明过多过滥;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不想为”问题。宗旨意识不牢固,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政策规定不公开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违反行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作风散漫,纪律涣散,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

  四、方法措施

  要将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等工作阶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建立明责机制。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聚焦问题,立定靶子。

  (二)建立述责机制。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述责活动,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三)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工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适时开展部门互评,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问责机制。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及时核查处理,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

  五、工作步骤

  坚持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贯穿始终,推进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实效。从2016年7月起,每月3日前,各单位要将上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问责情况报送市编办。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日—6月18日)。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问责年活动进行部署。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9日—7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对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重点落实述责机制,开展述责活动。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10月31日)。各级编办会同监察部门和纠风部门组织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通报、查处、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问责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12月1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将问责年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市编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开展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尽快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本领域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好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二)加强督导检查。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点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问题严肃追责,确保问责年活动抓在实处不搞形式,用足实劲不出虚招,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强化纠建并举。坚持纠建并举,落实纠风责任,健全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建立完善敢于担当负责、有效履行职责、强化宗旨意识的工作机制。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问责年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等渠道,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问题查处、建章立制、民主评议等情况。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带动更多的人干事创业。要注重总结经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宣传推介,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倡导敢为、会为、想为的风气,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

 

  联系电话:0392—3316973

  邮 箱:bb336766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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