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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通过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评估验收

发布时间:2016-12-06 09:00:39  新闻来源:  点击率:

2015年,我市被中央编办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被中央编办和商务部确定为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2016年12月1日,省编办对我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通过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试点单位进行实地察看、召开试点单位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评估验收组认为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市委、市政府、市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列为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重点改革事项,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试点单位分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编制、人社、法制及卫生计生、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国土、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各试点成员单位也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工作扎实有效。通过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深化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了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覆盖。第二,归并了执法职责,整合了执法机构。在商务、卫生计生、国土、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试点部门整合了执法队伍,归并了执法职责,理顺了执法体制,实现了一支队伍执法。第三,理顺了执法职责和权限。纵向上理顺了市、县区执法边界和执法权限;横向上理清了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边界,解决了部门间执法职责交叉问题;在试点单位内部,界定了综合执法机构与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建立了联动配合的运行机制。第四,制定了综合执法机构权责清单。各试点单位制定了所属综合执法机构权责清单,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细化了执法流程,优化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五,体现了向改革要编制,向科技要编制。

评估验收组认为:我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完成了改革任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评估验收组要求:一是要牢牢守住机构和编制限额两个不突破的红线;二是改革试点工作要做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简政放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加强监管,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三是做好改革成果的巩固提升工作。

                                                                                               (市编办事编科 辛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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